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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是北華大學人才選拔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涉及學校的聲譽和形象,為社會各界所關注。根據教育部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有關文件,制定本方案,現將復試錄取工作的有關安排公布如下:
一、復試時間及地點
北華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預計于2018年3月-5月期間進行,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復試。具體時間以學院方案為準。
二、復試資格要求
(1)普通考生:初試成績符合報考專業(yè)的國家一區(qū)分數線。按照1:1.2-1:1.5左右,最高不超過1:1.8的差額比例確定復試資格名單。
(2)專項計劃:北華大學“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第一志愿與調劑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相同。
三、復試內容
(一)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
由北華大學各學院(所)對復試考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不予復試。
考生類型 | 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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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 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復印件和政審表、大學歷年成績表原件 |
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 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復印件和政審表、大學歷年成績表原件以及錄取當年的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
往屆畢業(yè)生(含暫緩就業(yè)生) | 身份證、學歷證書、大學歷年成績表、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和政審表、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脫產攻讀碩士學位證明原件,暫緩就業(yè)的由畢業(yè)學校出具同意脫產攻讀碩士學位證明 |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 | 身份證、學歷證書、大學歷年成績表、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和政審表、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脫產攻讀碩士學位證明原件,還需要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定向就業(yè)攻讀碩士學位證明原件 |
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含推免生和國防生)必須提交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經專業(yè)指導組及學院簽署意見同意后報招生考試處備案。此兩類考生必須在復試時提交申請,擬錄取后再補提交的申請無效。
2、提交加分項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yè)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符合復試加分政策項目的考生須在3月24日前與北華大學各院系聯系并傳真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報專業(yè)復試要求,復試前向學院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交給招生考試處審核。
3、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復試前需提供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學院留存復印件。
4、報考北華大學教育碩士非全日制各領域的考生還需滿足:(1)不能為高校(含高職高專)教師;(2)報考職業(yè)技術教育的,前置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專業(yè))須為相關專業(yè)。
(二)專業(yè)筆試
北華大學各學院嚴格按照2018年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組織命題、印制、考試和評閱,自行安排考試時間和地點。調劑生中初試科目與我校復試科目相同者,可根據專業(yè)指導組要求另選考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復試科目。
(三)綜合素質考核
1、外語考核
重點考核考生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具體考核形式與計分比重由北華大學各院自定。
2、專業(yè)素質考核
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yè)基礎知識及專業(yè)研究動態(tài)的掌握和了解情況,以及科研創(chuàng)新成果等。
3、品德與實踐能力考核
重點考核考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情況和社會實踐經歷等,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guī)、作弊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四)考生體檢
北華大學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guī)定執(zhí)行??忌氃谝?guī)定時間內去往指定醫(yī)院完成體檢,逾期不接受體檢申請。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同等學力加試
以同等學力報考北華大學的考生(??飘厴I(yè)兩年)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請此類考生在復試前與學院取得聯系。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但低于60分不予錄取??荚嚦煽儐巍⒃囶}和答卷均需在復試后送招生考試處,統(tǒng)一送交吉林考試院。
四、錄取
1、所有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須經過復試且合格方能錄取。
2、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北華大學和考生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
3、復試成績=(專業(yè)筆試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2,復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
4、MBA、MPA、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專業(yè)學位的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50%+復試成績×50%來計算,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生分開排序,將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結合體檢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擇優(yōu)錄取。
5、擬錄取名將在北華大學網站(http://grad.beihua.edu.cn/)公示十個工作日。
五、新生報到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北華大學招生辦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聯系方式
北華大學研招辦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qū)濱江東路3999號
北華大學研招辦電話:0432-64608053
北華大學研招辦郵箱:beihuayjs@163.com
北華大學研究生院官網:http://grad.beihua.edu.cn
北華大學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聯系方式詳見北華大學研究生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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