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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有關部處:
根據《關于印發(f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2號),結合我校關于推薦和接收免試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實際,現(xiàn)就我校2023年推免工作的推薦辦法通知如下(推免接收辦法另行通知):
一、推免工作的組織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組負責全校推免工作政策制定、組織實施。
2.各學院成立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指標分配、推薦辦法、接收辦法。
3.各系成立推免工作小組,負責實施本系學生推薦及接收工作。
二、推薦工作的基本原則
1.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工作的重要內容和推薦、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和錄取。
2.注重和加強對學生本科階段情況的過程性評價,把本科階段學業(yè)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標,不得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
3.嚴格執(zhí)行推免相關人員回避制度。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參加本單位推免的應主動申請回避,非直系親屬等參加推免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也應主動向學校院系報備聲明。對未按規(guī)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的推免工作人員,學校將依規(guī)依紀嚴肅處理;對未按規(guī)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且影響推免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推免資格。
三、推免生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綜合素質: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紀言行受紀律處分情況(處分期內);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綜合表現(xiàn)良好。思想品德、綜合素質由學工部(處)審定。
2.學習成績: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yōu)秀,培養(yǎng)計劃內課程無不及格,所學課程(包括政治、英語、體育以及選修課)平均學分績點(GPA)不得低于2.5。學習成績由教務處審定,上傳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tǒng)的學生成績單由教務處提供。
3.科研潛質:具有濃厚的學術研究興趣,良好的科學精神,較強的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能力傾向??蒲袧撡|由院系審定。
四、操作程序和時間安排
1.9月9日前:各學院確定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含組長、組成人員),確定本單位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推薦辦法;并于9日下班前將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推薦辦法電子版郵件發(fā)送至研究生院wxm1338@ustc.edu.cn備案。
2.9月10日-18日:各單位遴選推免生。各院系須向畢業(yè)班學生公開推薦辦法、實施方案。校團委負責研究生支教團專項計劃的招募工作。各學院在19日12:00前將推免生匯總表紙質版統(tǒng)一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推免生匯總表Excel版及推免工作回避人員信息需同時發(fā)至研招辦wxm1338@ustc.edu.cn匯總)。
3.9月20日-21日:教務處、學工部(處)、研究生院對推免生名單先后進行資格審核。
4.9月23日,校研招辦將通過學校審核的推免生名單在研究生院主頁“研招在線”統(tǒng)一公示。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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