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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公告是學校根據當年的招生情況制定的復試指導方案,包含復試流程、復試內容、復試費用等重要內容,是應往屆考生們都必看的信息之一,因此小昭為同學們收集整理了“延安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供同學們參考。
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有關文件精神,為了加強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管理,進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完善復試規(guī)則,規(guī)范復試程序,提高復試有效性,確保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考生范圍
(一)參加復試的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符合國家一區(qū)和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
2.我校同意調劑復試的考生;
3.經主管部門批準的一志愿破格復試考生。
(二)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各院系參加復試人數與招生規(guī)模之比原則上應不低于120%。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由研招辦在研究生處網站公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論。
(三)復試前進行復試考生資格審核。審核材料包括:
1.往屆生報到時須攜帶:①身份證;②畢業(yè)證;③準考證;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下載);⑤《延安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單位組織部門或檔案所在部門蓋章);⑥《報考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承諾書》(均為原件)。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報到時攜帶:①身份證;②學生證;③準考證;④《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信網下載);⑤《延安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學校院系黨組織蓋章);⑥《報考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承諾書》(均為原件)。
3.學歷校驗有問題的考生還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參加復試。
4.考生報到時,各院系要對以上材料現(xiàn)場認真審核。材料④⑤⑥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要留存學校備查。材料不齊全者原則上不允許參加復試。
二、復試內容及方式
(一)復試內容包括以下部分:
1.專業(yè)課考試;
2.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
3.綜合面試;
4.心理健康測試;
5.報考公共管理和會計專業(yè)學位的考生還要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6.臨床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
7.部分理工科專業(yè)可增加實驗技能考核;
8.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本專業(yè)本科階段主干課程。
(二)復試方式。
1.專業(yè)課考試采取筆試,時間為3小時,150分(臨床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所有領域為100分)??荚嚳颇堪纯忌鷧⒓訌驮噷I(yè)所規(guī)定的科目進行,不得更改。
2.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采取口試,50分。
3.綜合面試,采用面試方式,100分。測試時間由各院系確定。
4.心理健康測試采取機試,不設分值,測試結果供院系錄取時參考使用。
5.臨床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專業(yè)技能測試,由醫(yī)學院和附屬醫(yī)院分別在測試基地組織進行,50分。
4.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專業(yè)課,每門時間為2小時,100分。
(三)其它復試(查)。復試期間還將對考生進行身份確認和資格審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未通過資格審核者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四)考生需持本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參加復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三、復試成績
(一)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總分為150分(臨床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所有領域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二)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總分為5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三)綜合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臨床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專業(yè)技能測試總分為5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yè)思想政治理論成績總分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專業(yè)課,每門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以上六項是否設置單項合格分數線和合格線標準,由各院系自行確定,但須在本院系招生復試辦法中明確并提前公布。
(七)考生在復試階段暫不進行體檢。錄取進校后由學生處會同院系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規(guī)定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為400分),缺少任何一項復試環(huán)節(jié)者,不予錄取。
(九)總成績?yōu)?00分,評定辦法為:
1.考生總成績(除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初試總成績÷5×60%+復試總成績÷3×40%;
2.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60%+復試總成績÷4×40%;
四、調劑復試
(一)調劑復試考生必須達到教育部和學校規(guī)定的調劑復試標準。
(二)調劑復試考生初試科目應與擬調劑專業(yè)的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試題種類原則上須與擬調劑專業(yè)使用的統(tǒng)考試題種類一致。
(三)申請并獲準校內調劑的考生錄取時按校內調劑考生對待。
(四)所有調劑工作(含校內調劑)必須在復試前完成,復試后不再進行調整專業(yè)錄取。
(五)調劑其他事項按調劑正式公告執(zhí)行。
五、招生錄取
(一)錄取工作嚴格貫徹“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堅持質量第一的指導思想。各院系應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心理健康測試結果、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報考志愿以及學校下達的招生規(guī)模數等,從到低分進行排序,提出擬錄取名單,確定錄取類別。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專業(yè)報送錄取情況時按學習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別填報。
(二)各院系必須在復試前按照學校下達的計劃數和生源情況確定并公布分專業(yè)招生計劃,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更改。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要在復試前報研招辦備案。
(三)各院系提出的擬建議錄取名單應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全日制學術學位計劃、全日制專業(yè)學位計劃和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計劃)執(zhí)行,不得更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招生計劃之外對考生承諾擬錄取。
(四)復試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及思想政治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錄取。
(五)未完成要求的復試環(huán)節(jié)者,不予錄取。
(六)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再次復試完成后,確定是否錄取。
六、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紀委監(jiān)察處領導、研究生處負責人以及各院系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二)各院系也應組成本院系研究生招生錄取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院長(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指導、協(xié)調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時負責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針對不同學科專業(yè)特點和生源情況,對復試教師進行有關復試內容、復試方式和保密工作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培訓的教師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三)復試小組的組成
各院系根據各學科專業(yè)的實際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由不少于5名教師組成,負責對考生的面試。組長一般應由導師組組長擔任,對本組的復試工作負責,復試小組的組成由本單位招生工作小組審定,報研究生處備案。
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要召開專門會議,認真研究復試問題及辦法,精心組織命題及面試等工作。
(四)由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組織成立招生錄取工作檢查小組,負責全校各院系在招生中每個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和檢查。研究生處也應自覺接受校紀檢部門的監(jiān)督,重大問題的研究都應請監(jiān)察部門派員參加,保證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客觀、公正。
七、進度安排
復試時間為:2019年3月29日—3月31日。各院系應做好復試準備工作,按規(guī)定時間將本院系復試工作方案報研究生處辦公室。
(一)各院系應于3月26日前將本院系招生領導小組名單、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名單、本院系復試方案、時間、地點等報研究生處。
(二)3月29日17:00前復試報到,考生在各院系報到,報到后進行心理健康測試,18:00前完成心理健康測試;3月29日晚進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考生)。
(三)3月30日上午專業(yè)課考試,下午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四)3月31日進行綜合情況面試。各院系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面試時間,但要通過院系網站、展板等形式提前通知到每位考生。
(五)臨床醫(yī)學碩士專業(yè)學位技能測試由醫(yī)學院和附屬醫(yī)院根據實際情況自主安排。理工科是否進行實驗技能測試,測試的時間和方式等由院系自主安排。
(六)4月1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向研招辦報送復試成績,擬錄取建議名單以及需要保存的檔案材料,醫(yī)學院和附屬醫(yī)院可延遲至4月2日上午12:00前。
(七)4月3日公示擬錄取名單。
(八)應用經濟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工商管理一級學科等生源緊缺專業(yè)可提前安排復試錄取工作,復試辦法可參照“優(yōu)生計劃”復試辦法實施,相關院系請?zhí)崆白龊脧驮嚢才挪笱芯可幣鷾省?/p>
(九)達到我校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且符合“優(yōu)生計劃”條件的考生,復試工作按《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優(yōu)秀生源計劃實施辦法》執(zhí)行。各院系須于3月21日前將申請“優(yōu)生計劃”考生名單報研究生處審批,并于3月27日前完成復試錄取工作。
八、公開公示
(一)招生計劃公開。各院系必須在復試前按照學校下達的計劃數和生源情況確定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并在本單位網站或公告欄公布,一經公布原則上不得更改。
(二)復試辦法公開。各院系應根據學校的復試辦法制定本院系的實施細則,并于復試前在本院系網站或公告欄公布。
(三)復試考生名單公示。研究生處應在網站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包括一志愿考生名單、校內調劑考生名單和校外調劑考生名單。公布內容包括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破格復試和享受初試加分政策也應公布。
(四)成績公示。各院系復試結束后,應在本單位網站或公告欄公示復試考生的成績情況。公布內容包括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專業(yè)課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各單位不得公布擬建議錄取情況。
(五)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研究生處應在網站公示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如有增補或替補錄取情況,則對變動情況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六)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應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接受舉報受理單位:延安大學紀委辦公室;接受舉報電子信箱yadxjw@163.com; 接受舉報電話:0911-2332090。
九、紀律要求
(一)招生錄取小組成員應選擇能正確執(zhí)行政策、不循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面試工作要按照《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面試工作基本規(guī)范》(附件6)執(zhí)行。
(二)要充分重視對研究生招生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實行復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公示制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的環(huán)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單位及有關人員應認真學習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延安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等文件精神,嚴格執(zhí)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guī)定,順利完成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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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延安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時間安排.doc
附件3:延安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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